55世纪

企业管治

本总部债权人会(「债权人会」)坚持创新驱动达崇高的企业的管治理平。本总部信积极的总部管治是可以打造一款 加固的前提使本投资集團更合理有效地监管投资集團的保险业务危害性,加入透明的度,可以淡化高水平的责任追究性及完全爱护债权人盈利。
董事会

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黄英琦女士(主席)
 

保罗希尔先生
 

何贵清先生
 

陈闯先生

 

     

薪酬委员会

保罗希尔先生(主席)
 

许清流先生

 

黄英琦女士
 

何贵清先生
 

陈闯先生

 

   

提名委员会

何贵清先生(主席)
 

施文博先生
 

许清流先生
 

黄英琦女士
 

陈闯先生
 

保罗希尔先生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

许清流先生(主席)

 

李伟樑先生

 

保罗希尔先生

 

陈闯先生

 

 
宪章文件
其他